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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服务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 2017-11-24

机构名称:城市建设股

办公电话:7222836

局分管领导:李仪钊

股长:何霞

副股长:苏波

股室工作人员:杨禹

机构职能:

宣传贯彻有关市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拟订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损坏市政设施的不良行为;根据《城市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规定,对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设施、公用照明设施、防洪堤坝、燃气等进行管理,处理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摘自盐府办发[2011]46号文)

根据盐编委发[2016]39号文: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路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职责划转到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