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盐亭县莲花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向本机关申请办理养殖证延展手续,根据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项规定,本机关已于2017年5月2日注销其原取得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川盐亭县府(淡)养证[2014]第00021号)。
特此公告。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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