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5-07-31

盐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英国365bet宣传部

关于开展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英国365bet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盐委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深度挖掘,集中展现一批近几年来在我县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尊法模范、执法模范、具有影响和感染力的先进典型,通过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展示,引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学法用法践行能力,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 办:英国365bet

             盐亭县人民政府

承 办:盐亭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英国365bet宣传部

(二)组委会

为确保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成立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详见附件1),组委会主要承担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进、协调、宣传等职责。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活动组委会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组成,主要承担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的评选职能。

四、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行各业中,研究法治理论、传播法治精神、遵纪守法、全心护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公民。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影响力,热心法治建设事业,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大力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在全县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行业影响力。

3、具有贡献力,坚守职业良知,在解决法治建设难点热点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对推进法治盐亭建设进程有重要贡献。

4、具有感召力,个人的行为或事迹体现时代特征,感召于人,示范于人,代表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

5、具有典型性,有突出事迹,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中独树一帜。

    五、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

    各乡镇和县城各口(系统)根据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层层推荐,经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支部)充分酝酿推荐对象,认真组织推荐材料,每个乡镇推荐1-2名、县城各口(系统)推荐3-5名(其中政法口推荐10-15名,可跨行业、跨部门推荐)。

2.群众推荐:

群众可以联名推荐典型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认可度高的候选人。至少5名以上群众推荐相同候选人,由群众代表将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报送县委宣传部。

六、评审表彰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力量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初评出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入围人选20名,在县电视台、城区鸿宇广场和嫘祖文化广场LED显示屏、盐亭政务网、盐亭新闻网等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评选出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10名,县广播电视台为每人制作一期专题,宣传其先进事迹。同时对最终评选出的10名同志进行隆重表彰

    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将获得以下奖励:

1.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颁发的荣誉证书和水晶奖杯;

2.获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称号的每人奖励5000元;

3. 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专辑一本。

七、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15年7月10日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具体工作,在县广播电视台、县城鸿宇广场和嫘祖文化广场LED显示屏、盐亭政务网、盐亭新闻网等媒体上宣传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法治模范人物推荐评选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2.推荐候选人。即日起进行动员、发掘、筛选;2015年9月20-30日,由推荐单位或群众集中上报推荐材料。

3.组织初评。2015年10月23日前,由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初评,评出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入围人选20名。

4.媒体公示。2015年10月30日前,在县广播电视台、县城鸿宇广场和嫘祖文化广场LED显示屏、盐亭政务网、盐亭新闻网、盐亭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公示入围人选,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816—7123171),接受群众评议、社会监督。

5.组织终评。2015年11月20日前,由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结合公众意见,评出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10名。

6.表彰奖励。2015年12月10日前,举行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表彰大会,组委会将对最终评选出的10名法治模范颁奖。

7.深入宣传。县文广新旅局为10名法治模范每人制作一期专题,在法治盐亭栏目播放,县委宣传部将汇集先进事迹材料编印成册广为发放,并在全县组织宣讲,各乡镇、各部门同时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条件乡镇、部门可组织本地、本部门的“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推荐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候选人。

(二)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候选人物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更多的推荐普通市民遵法守纪、执法单位严格执法、为民执法、弘扬正气、敬业奉献、长年战斗在执法护法一线的同志。各单位既要广泛征集信息,又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上报,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守法模范、执法先锋推荐出来,确保推荐质量。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乡镇和县城各口(系统)初审合格后,认真填报有关材料:《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红底、格式jpg))、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于2015年9月20-30日,统一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县委办公大楼3楼28号,联系人:刘璐,电话:13890160366  邮箱:1329447072@qq.com

附件:1、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盐亭县“十大法治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                                                    

                                                 2015年6月18日